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要公開這些信息 《意見稿》明確,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,建設單位應在顯著位置公開質量承諾書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棟號匯總表、工程竣工驗收記錄、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及質量保修責任主體的單位名稱、辦公地點、聯系人、聯系電話等相關信息。 工程建設過程中或在保修期內存在工程質量問題的,投訴人應向建設單位、物業反映,建設單位、物業應及時進行調查處理,在3個工作日內向投訴人反饋調查處理結果。 投訴人滿意調查處理結果,且不需要設計單位出具修復方案或設計的質量問題,責任單位應當自投訴人同意反饋調查處理結果之日起10日內開始修復,30日內修復完畢,屬于緊急情況的,應當立即修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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